10月11日,省水利厅发布水利行业领域30条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对照目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并主动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