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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市水务局积极参与了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学习与培训,并立即组织全市水务系统进行《新条例》的交流学习,在全面理解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南京市水务系统2019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更新并发布《南京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南京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试行)》和《南京市水务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试行)》用于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和内部管理。
二是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局网站内容更新维护、每日信息发布、审核和各类专题专栏的建设等工作。以南京市水务局官网作为主要公开渠道,截止12月底,南京水务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约1200条,其中收到网络渠道依申请公开29条,结转2020年一条,目前已全部办结;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包括月度工作简报43期,水质公告35条,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进展情况11期;关键环节包括招标信息162条,公式公告27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2条和财政信息6条,并保证网站能正常链接到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渠道发布信息共311条,粉丝数达到12万,阅读量达到55万。
三是加强资源管理和平台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人员,增加一名网站管理人员,每周检查网站公开板块更新情况;及时与市信息中心沟通,完成网站板块的增减;由市信息中心专门负责网站建设,我局在微信微博等电子政务上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并拨付相关经费。按照《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及南京市政府网站工作考核的各项要求,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栏目更新管理,局网站全年更新专题专栏内容78条,开展互动交流4次,全年共向政府网站推送信息120条,被采用68条;开展网站第三方测评12次,通过省、市组织的测评4次。
四是严格进行考核评估。明确网站类目中每个项目的责任处室、报送人员和更新频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到
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和水务局局机关处室考核实施方案,处室负责承办的栏目,未按要求更新的进行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方面:存在个别规范性文件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度不明确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市水务局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并及时制定配套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