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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水利局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25-86635011。
一、概 述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4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在南京水利网上开辟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2013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重新编制了《南京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南京市水利局政府信息指南》。印发了《南京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13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694条(包含流水号542条、党组30条、简报31条、普查办1条、防指防办45条、防办简报5条、宁水案14条、会议纪要1条、函2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9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604条。本局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210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6条,占总体比例为4.1%;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4条,占总体比例为2.4%;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648条,占总体比例为47.4%;其他类信息627条,占总体比例为45.9%。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9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44条。
本局利用门户网站的工作动态栏目,即时更新了大量反映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和区水利(务)局的工作的信息,信息量大且全。
本局以“事项信息全面完整、公开内容表述简明、提交材料避免重复、来源渠道告知清晰、受理标准统一规范、服务对象一看就懂”为基本原则,对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文书格式等信息资料进行了集中维护,并在《中国南京》、《南京水利》等网站公开。2013年,共办理水行政许可6件,全部在承诺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局着力完善了各类信箱的信件办理制度,严格办理程序,承办处室(单位)接报后须第一时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响应各类诉求,2013年,本局共接到南京水利网局长信箱、投诉信箱、电话投诉、“12345”政府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共计482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给投诉人反馈了信息,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2件均在网上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约258次,其中电话投诉12件,主要是涉及水行政执法和工程管养护方面,其他均为咨询业务职能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的咨询电话。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产生费用。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年来,局办公室利用局新闻发言培训、信息编报人员培训,网站业务人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等机会多次对政府信息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培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系统信息发布、公文办理、新闻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升市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政务综合业务能力,2013年11月7-8日,我局举办2013年度局系统政务综合业务能力培训班。培训班上我局邀请了相关专家对我局参训人员进行了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局参训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保密意识。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新版南京水利网站突出了信息公开、网站办事、公众参与等栏目,更加便于网民查找相关的水利信息。虽然,本局信息公开量比较大,但公开的深度不够深。2014年,本局将按《南京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对内、对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传统媒体、大厅显示屏、公告栏、现场答疑等方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拟举办一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提高市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十、说明与附表
(1)此次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 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365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365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45 |
申请总数 | 条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0)其它原因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453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58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0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