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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南京市水务局局属单位职能 | ||
联系方式: | 南京市水务局局属单位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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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洪、水工程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采砂管理、水土保持以及供水、排水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受市水务局委托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市水务局行政处罚权,负责组织、查处职责内各类涉水违法案件和重大、突发、跨区域案件;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受市水务局委托对全市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和管辖范围内的水工程及设施、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河道采砂、供水、排水、规费征收等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规范涉水开发建设行为,维护水事秩序,受理、承办全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投诉、咨询及信访办件;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配合做好水行政许可项目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协调本市跨行政区域水事纠纷,参与涉及水务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承担全市水务执法队伍学习培训、执法装备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务执法人员资格申报、证件年审及执法考核工作;承办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负责所辖江河段河道、堤防、防汛水文设施管理和河道整治工作,对流域内的河道管理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开展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监督和相关规费征收工作,受委托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章活动;负责参与长江流域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对长江河道河势进行监测并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抢险处置;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 负责所辖河段河道、堤防及附属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和河道整治工作,对流域内的河道管理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开展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和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受委托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章活动;参与秦淮河、水阳江流域防汛防旱工作;参与固城湖、石臼湖等相关湖泊的管理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滁河河道管理处 负责所辖河段(马汊河)河道、堤防及附属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和河道整治工作,对流域内的河道管理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开展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和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受委托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章活动;负责滁河联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滁河流域防汛防旱工作;受委托做好市级江北部分防汛物资的保管、储运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市水务信息中心) 负责三汊河河口闸的调度、运行与管理;负责对秦淮河流域内水资源实施统一调度管理;负责南京水利展示馆的运行管理;承担全市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 承担全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征收非居民用户超计划加价水费工作;承担征收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承担水资源、水土保持政策措施的研究工作;承担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的管理工作;承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的调查统计、监测管理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节水技改和水土保持应用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水资源费、水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承办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务财务中心) 参与重点水务工程立项前的前期规划、可研论证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文明工地的日常考核和优质工程培育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水务系统财务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贯彻实施排水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参与全市排水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城区设施养护和管理机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指导、服务;负责考核、指导郊园区排水设施的管理工作;牵头城区排水设施防汛及河湖引水;负责排水设施的综合调度、巡防管理与动态监控;负责指导排水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督查城区排水设施批后监管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市级污水处理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服务工作;负责对第三方机构和区属污水处理厂按比例抽查;参与排水设施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市级排水设施城维资金计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承办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承担防汛抢险、抗旱排涝工作;承担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储备、调运工作;负责市级防汛抗旱设备管理、维修、保养以及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全市防汛抢险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工作;承办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