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3X/2025-34000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基本建设工程;考核办法;项目法人;规范性文件;邮寄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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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继续有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苏水规〔2024〕5号)有关要求,结合市水务局工作实际,拟废止《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考核办法(试行)》(宁水基〔2021〕114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即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可通过邮箱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邮箱地址:3657106933@qq.com),或邮寄至南京市水务局(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江路6号)。
联系处室: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025-52367829
附件:《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考核办法(试行)》(宁水基〔2021〕114号).zip